事故详情
2023年12月11日22时09分许,一辆搭载6名劳务作业人员的小型普通客车坠海,造成3人死亡,直接经济损失约441万元。经调查认定,这是一起因驾驶员操作不当导致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。
刑事责任判定
台山市公安局于12月15日对驾驶员易某德立案侦查,12月16日对其刑事拘留,台山市人民检察院于12月29日依法批准逮捕。2024年7月12日,易某德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,缓刑5年。
行政处罚情况
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对江门市泽星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罚款100万元,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谢某兵、劳务项目现场负责人陈某以及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G3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经理王某辉分别作出罚款。原因是泽星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为项目劳务单位,易某德违规驾驶致事故发生,各相关负责人也存在相应责任。在车辆调头时,易某德对车辆转弯半径和侧距判断失误,误把油门当刹车,导致车辆坠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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